4项新建国家计量基准予以公示
2023-03-14
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“太赫兹辐射功率基准装置”“500 kV工频高电压比例基准装置”“激光小角度副基准装置”等4项新建国家计量基准,现予以公示。公众可提出意见,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9日。
关于建立4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示
附件: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
市场监管总局
2023年3月13日
附件
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
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“太赫兹辐射功率基准装置”“500 kV工频高电压比例基准装置”“激光小角度副基准装置”等4项新建国家计量基准,现予以公示。公众可提出意见,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9日。
关于建立4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示
附件: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
市场监管总局
2023年3月13日
附件
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